3月12日下午,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洪博主持召开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中心组成员以及本部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壬辰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深圳市纪委起草深圳特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郭元先畅谈了学习《廉政准则》的体会,他认为现行的《廉政准则》:一是立意高,有突破。作为党内法规,在理论体系和规范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重大意义。二是变化大,内容多。由原来的6条30个“不准”,增加到8条52个“不准”,任务更多了。三是涵盖面广,涉及行政权力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领域。
各部门负责人在会前自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在会上对《廉政准则》的相关条款展开热烈的讨论,取得了进一步的共识。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洪博在集体讨论后,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廉政准则》,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加深认识;二是控股公司本部工作人员要对照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按法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依规办事;三是系统直属企业、原委托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禁入范畴,做到廉洁自律;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管力度,通过审计、纪检、风险管理多管齐下的联合监督机制,防微杜渐,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 蔡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