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企反腐工作将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记者近日从市纪委获悉,市国资委纪委将紧紧盯住国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出台多项反腐倡廉制度安排和措施,推动国企反腐倡廉制度落地。其中,将探索提前介入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研究制定国有产权变动风险防范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在混改过程中的安全。
出台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自7月13日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一发表一篇文章,探讨国企从严治党之策,其中的一个观点认为,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最关键的是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
事实上,我市国资国企系统近年来构筑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强化了制度在配置权力中的基础性作用。
比如,出台了《深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作为深圳市国资国企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法”,为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创立提供根本保障。此外,针对企业投资、产权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先后出台制度文件,重点加强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为规范权力公开运行,市国资委还在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工作中实行公开招租,在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中实行公开抽签,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实行进场交易。
这些制度性规定,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减少了腐败滋生的土壤。2012年至今,深圳市国资委纪委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数、立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企业违纪违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一些“牛栏关猫”的制度留下空子
市国资委纪委在调研中也发现,虽然我市国资国企系统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固了反腐保廉的制度防线,但一些制度在内容质量和执行上仍存在明显的问题和瑕疵。
一个典型的情况是,部分制度形式化、缺乏操作性,有些制度“看上去很美”,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比如,部分企业物资采购较多、资金往来较大,虽然制定了采购制度,但制度内容只是原则上的规定,没有具体细化,属于“牛栏关猫”,制度很难发挥作用。近期查办的某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违纪案件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企业人员在大宗物资采购中暗箱操作,擅自设立技术前置条件,购置特定关系人产品,谋取个人私利。
调研还发现,部分制度存在滞后的现象,有的企业制定的试行制度,“试行”了近十年,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有的制度制定的背景早已发生变化,相关上位法也已修改,企业的制度却没有进行及时修订,目前还在执行。
在制度执行这一根本层面,随着企业层级的增多、监管链条的增长,执行效果也呈现了递减的趋势,甚至个别企业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执行、选择绕行,随意变通、故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
紧盯投资、产权变动和考核分配三大领域
谈及深圳下一步在“救企抗腐”方面的思路和举措,市国资委纪委向记者表示,将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力分解和权力制衡为手段,同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预防制度、监督制度和惩处制度建设,延长制度链条,形成教育、预防、监督、惩处的回路,最终形成制度闭环系统。
下一步,市国资委纪委将结合国资国企发展经营特点,紧紧盯住企业投资、国有产权变动和考核分配三个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做到围绕廉洁从业抓教育、围绕权力运行抓预防、围绕中心抓监督、围绕治本抓惩处。此外,将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制度的组织领导情况,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市国资委纪委透露,我市国资国企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还将与当下的国资国企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大胆革除与国资国企监管需要不相适应的旧制度。比如,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今年,市国资委将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发展趋势,提前介入,研究制定国有产权变动风险防范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在混改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