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控股公司通过办理诉讼案件取得胜诉及采取诉讼策略实施债务重组,为公司减少损失近 7300万元。
控股公司采取专人跟踪处理、督办结合等办法先后取得了投资大厦工程款纠纷申诉案、社保公司注资追偿案、南方通发实业公司注册资本案、韶关公路工程款系列案件、莱英达集团欠款案等案的胜诉。社保公司注资追偿案为原市投资管理公司遗留问题,一审败诉后,经过努力,二审终于胜诉,为公司挽回了1000万元损失;南方通发实业公司注册资本案经过与清算组、会计师事务所、法院反复沟通,在清算组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裁定驳回了清算组的请求,避免了控股公司1551万元的损失。
控股公司还加大了现有诉讼执行案件的债务重组力度,积极与债权人谈判,采取不同策略对每笔债务进行了债务重组,力求将赔付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深发展银行诉建材公司担保两起案件中,控股公司多次与银行进行沟通,双方最终就债务重组方案达成共识,发展银行免除控股公司由两笔贷款产生的全部贷款利息等约1500多万元的担保责任,并解除了对深纺织股权的冻结。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的担保赔付问题所带来的担保风险已基本化解。(控股公司企业一部郭立威)